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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5-20 】

全系教职工: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2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通知》,现将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宗教中国化为主线,立足四川得天独厚的科研优势,针对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展开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立项之日起),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申报人须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课题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申报课题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10日后出生)。

3.在研(2022年5月10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4.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课题申报方式

本专项课题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申报流程: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②进入专项项目管理申报→③阅读上传申报文件说明→④下载申请书→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a.在基本信息专项分类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b.在基本信息申报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序号填写,c.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规划办,d.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⑥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⑦打印申报书→⑧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专项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

学院内各二级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并在申报汇总表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学院科技研究中心。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学院科研项目部门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

五、申报时间

本项目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2510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省办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学院需在5月11日完成审核和报送材料,故请申报负责人在系统提交后尽早联系学院科技研究中心联系人审核,并于511日上午10:00前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和部门审核签章的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1报送至学院科技研究中心明德楼A919室。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申请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学院科技研究中心联系人:雷菡

联系电话:82680060

附件:1. 2022年四川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部门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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